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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
[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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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有关精神和要求,4月25日下午,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党委在全体教职工政治学习会上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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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书记陈波同志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当即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通报了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具体阐释了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方案有关安排和内容,对学院党委、党支部和党员等不同层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希望非党员教师对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进行监督。

随后,在全体教工党员专题学习《条例》环节,陈波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篇《总则》部分内容。他指出,本次学习教育就是要聚焦解决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全体党员要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院长乔洪同志指出,党员要依纪办事,学院也要依法办学,防控廉政风险和法律责任。

陈波最后强调各支部要通过自学全文和集中学重点相结合,在后续的党组织学习和党课中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内容。



学院办公室供稿

初审:李瑾

终审: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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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服装学院